“承諾的內容您能做到嗎?”
“我能做到!”
“好,簽字蓋章,您的審批完成了?!?/p>
8月7日,市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為一家企業(yè)在缺少部分資料的情況下,辦理好行政審批業(yè)務。
近年來,京山市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為抓手,以“高效便民”為目標,進一步推行“告知承諾制”。2023年,京山市發(fā)布了第一批“告知承諾制”事項清單33項。今年8月又發(fā)布了第二批“告知承諾制”事項清單90項。凡清單涉及事項均可按規(guī)定以告知承諾的方式替代相關證明事項,即當部分證明材料無法提供時,申請人可通過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相關證明材料并依據書面承諾受理相關政務服務事項。讓企業(yè)辦事、群眾辦事更方便,不再“多頭跑”“來回跑”。
據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告知承諾制”要求做到對證明材料“能免則免,能簡則簡”,切實簡化行政審批手續(xù),進一步提高了政務服務效率,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環(huán)境。(于曉琳 張 茜)